燕山大学学生资助简介 |
燕山大学资助政策简介
燕山大学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采取五大有力措施,不断完善资助体系,理顺管理体制,落实资金来源,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效资助,实现了“不使一名考入公办大学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不使一名公办大学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资助工作目标。
一、奖
国家奖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2万元/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年。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最高可获1万元/年,硕士研究生最高可获8000元/年,奖励覆盖面为80%。
本科生校内奖学金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奖励表现良好的本科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获奖最高为3000元/年。
二、贷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研究生最高可申请1.2万元/年、本科生最高可申请8000元/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三、助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设立了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3000元/年。
本科生校内助学金为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本科校内家助学金,获助最高为1500元/年。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国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
研究生校内助学金为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内在激励机制和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学校设立了研究生校内助学金,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2000元/年。
勤工助学我校勤工助学已初具规模,为做好这一工作,学校设立专门机构,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目前,学校每月可安排上千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工资为8元/小时,为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原则上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社会资助学校与企业或个人广泛联系,寻求社会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目前,在我校设立的社会资助项目主要有:华润奖助学基金、SMC大学生奖助学金、力士乐4EE奖学金、九天科技奖学金等十几项。
四、补
节假日补助每逢中秋节、元旦节等重大节日,学校拔专款为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慰问活动,或赠送慰问品。
五、减
特困生学费减免根据教育部有关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减免学费的规定,我校学生中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减免全部学费,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全部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者学费减免 根据中央宣传部、文明办、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对“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的学费全部或部分减免,根据受助学生的综合表现分等级减免学费。
总之,由于国家和学校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不断增加各项资助经费的投入,不断完善各项资助政策,为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 |